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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法规大不同 - 欠钱不还 当老赖
作者:黄致杰 发布时间:2023-08-02 14:37:48点击:86
生活中总会遇到借钱应急的情况,但如果对方恶意不还钱,且开豪车住豪宅、生活依然极尽奢华时,债权人该怎么办?
在台湾地区,虽可透过民事诉讼来向对方索讨欠款,但当对方名下没有任何资产可供偿还时,债权人仅会拿到一张法院核发的债权凭证,债务人依然可以继续过着美好生活…
在中国大陆,遇到故意欠债不还者,其实可以向中国大陆法院提书面申请,限制其高消费行为。而在被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如果继续从事表定的高消费活动,则会有罚款、拘留、严重甚至要负上刑事责任、监禁及劳役等刑罚。此令主要在限制欠有债务的当事人不得进行一切奢侈及异常的豪华消费,借以迫使债务人正确地面对清偿债务的责任,早日脱离债务未清、法律缠扰的生活现况,回到正常的状态,也能使得债权人早日获得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