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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顺位 – 台陆法律大不同
作者:黄致杰 发布时间:2023-07-17 17:18:26点击:250
继承顺位 – 台陆法律大不同
你知道台湾地区和中国大陆的继承法规不同,被继承人的顺位也不一样吗? 台湾地区与中国大陆继承法律:
我国台湾地区的继承顺位依照民法第 1138 条
遗产继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顺序定之:
一、直系血亲卑亲属
。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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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中国大陆则依照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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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解释 :
直系血亲卑亲属:指出于己身,如:儿女、孙子女…等。
直系血亲尊亲属:指己身所出,如:父母、祖父母…等。
以自己为中心,往上的就是尊亲属,往下就是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