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继承-台湾地区人继承(抛弃)大陆房产,该注意什么?
中国大陆继承-台湾地区人继承(抛弃)大陆房产,该注意什么?
一、长辈在中国中国大陆拥有的房产,在发生继承事实之后,拥有继承权的台湾地区家属该怎么处理呢?此时需要准备的文件有: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与除户户籍誊本;
被继承人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果父母亡故的,还要提出父母的死亡证明及除户户籍誊本);
被继承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证明(如果配偶亡故的,还要提出配偶的死亡证明及除户户籍誊本);
被继承人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果子女有亡故的,还要提出子女的死亡证明及除户户籍誊本);
继承系统表;
遗嘱(没有遗嘱的,免提供);
中国大陆房地产的房产证及国土证原件(如果权证有遗失的,需要提供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登记资讯表);
中国大陆银行帐户资讯(必须包含银行的分行及支行名称、户名、帐户号码、余额等信息)。
以上文件除中国大陆房产证与中国大陆银行帐户信息,其余皆须在台湾地区的公证人事务所办理公证,并在中国大陆各省公证协会办理验证,才能开启接下来的继承流程。
二、继承的办理方式,可以概略分为行政继承与诉讼继承二种。
行政继承,指的是上述文件齐备后,继承人之间对于继承的内容与分配均无异议,可以直接依循相关的程序接续办理遗产的继承手续。
诉讼继承,指的是继承人之间对于继承的内容与分配发生了纠纷,透过协调依然不能解决,此时只能向遗产所在地的管辖法院起诉,确认继承权是否存在、或是对遗产标的进行分割。
三、遗产税的课征
至于大家最关心的中国大陆是否有遗产税的问题,网络流传的「中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是否已施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答覆政协委员的函件中已经澄清,中国大陆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草案。
目前在中国大陆继承遗产虽不用缴交遗产税,但其实在中国大陆法定税种中,遗产税是其中一项税种,表示未来如要开征遗产税,就可以马上实施,并不存在制度上的障碍。在财政部上述的函件中也提到遗产税征税范围复杂,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也包括银行存款、现金、股票、证券、古玩、字画、珠宝等动产,还包括智慧财产权等无形资产,这表示当一旦决定开征,将需要全面、准确掌握居民财产资讯。这点,因为相关的各种配套措施尚未建构,所以开征遗产税的时间并未确定。
如有任何中国大陆遗产继承问题,欢迎来电咨询:04-2221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