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西班牙诈骗案 即刻启程探视被关押人
电信诈骗 西班牙诈骗案~即刻启程,探视被关押人
西班牙诈骗案~即刻启程,探视被关押人
本案因为涉案犯嫌300人以上,故分批遣送至中国大陆,并分别关押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据了解,该犯罪组识下管10个犯罪窝点,大陆公安为掌握全部讯息,早已密切监控(蹲点)了近1年才一举行动抓人;众多家属来电询问既然是同案犯为什么不关在同城市不同看守所,或者至少邻近城市的看守所,才好方便审理本案?!
事实不然,因为一个窝点就有1+N个主谋,若全部一起审理,人数众多,证据叠山,审理不易,另也可能认定为"主谋"身分的人数会降低,不利于加重、加多的惩治犯嫌,分开审理(一个窝点由一个法院来审理)有助于效率,更有宣示加强打击"诈骗"不法的社会警戒性。
据研判,本案至少将有近50位会被定性为"主谋",而主谋的刑期最高为「无期徒刑」,一线、二线、三线话务员则可能是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只如此,获刑之犯嫌通常还会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或"人民币5~50万元不等的罚金",而判决确定生效后若受刑人未即刻缴纳罚金将有碍于将来的「减刑」或「假释」,甚至必需全部服刑完毕才能出狱,而且未缴纳罚金将会被"限制出境"而回不了台湾地区,犯嫌家属不可不知啊!
另有家属被诈骗团伙所欺瞒,称其若判刑10年经过「减刑」或「假释」,顶多关5年多就放出来了,这是不正确的讯息;大陆不同于台湾地区的「刑法」概念(台湾地区可用易科罚金或服社会劳动来抵免自由刑),而大陆没有易科罚金折抵刑期的规定(故即便是判刑2个月仍需入监执行),若判刑确定后,至少都需服刑五分之四以上(极少数例外),故建议犯嫌家属在公安侦查期间聘任律师多找些对犯嫌有利的证据,而不是一昧相信诈骗团伙的花言巧语,他们能诈骗别人钱财,怎么还不能欺暪犯嫌家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