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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台公务员抚恤金
【案件类型】
继承案件
【案件概述】
刘老先生为早年随国军播迁来台之荣民,来台之前于大陆地区原有婚配,并生有一子刘先生,来台之后当了员警,并住在屏东县潮州镇,期间与大陆儿子有书信往来,也曾回大陆探亲,后刘老先生于民国98年1月亡故,儿子刘先生便前来我处委托黄律师办理请领公务员保险死亡给付一次抚恤金及一次抚慰金事宜。
【最终结果】
刘先生最终请领到父亲的抚恤金及抚慰金,此案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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